購車要過9道關
從進入市場選購汽車開始,到正式將車開上路,其中要經過辦理臨時牌照、保險、驗車、繳附加稅、上牌、領行車照、繳養路費、繳車船使用稅、建檔等9道程序。
具體來說,消費者需要查驗的材料和證件包括:
汽車經銷商的營業執照,正規購車發票,廠家提供的汽車質量合格證,進口車需提供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或罰沒證明書、商檢證明書。
查驗了汽車經銷商的證件后,消費者所選的新車還要經過車管所的檢測,經檢驗合格才能被消費者買走,檢驗合格的車還要由檢驗民警簽字。
接下來是到交通部門繳納購置附加稅,計稅價格為車款(除去增值稅部分)的10%。繳納購置附加稅時,要帶上發票原件及復印件、汽車質量合格證、商檢證明書,進口車需提供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或罰沒證明書,個人購買的要提供身份證,單位購買的要提供企業法人代碼證。
按照有關規定,現在所有的汽車都要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除此保險外,消費者還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購買其他保險。
以上手續辦完后,就可到交警部門辦理正式車牌照,領取正式牌照時,要帶購車發票、質量合格證(進口車還須出示商檢證書、進口單和車管所核發的準驗單)、個人身份證或單位法人代碼證、保險單、購置附加稅憑證、驗車合格的機動車登記表。領取正式牌照,需本人親自到場。
接下來是到養路費征稽所繳納養路費,繳完養路費后,憑繳費憑證,就可領取行車證。然后到地稅局繳納車船使用稅。
以上手續辦完,只要有駕駛證你就可開上你的愛車光明正大地到處行走了。
簽合同時先看清條款
汽車對于一般家庭而言是一件大件貴重商品,因此在簽訂購買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你所簽的合同是否有明顯的偏向性,是否偏向經銷商一方,偏向經銷商的合同往往是經銷商逃避責任的陷阱,而一些經銷商正是利用消費者對有關知識的欠缺,達到欺騙消費者的目的。
據了解,一份合理而平等的購車合同至少要包含以下內容:準確寫明消費者所購汽車的品牌、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基本內容;準確標明所售車的全價款以及付款方式和具體期限以及車輛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準確標明汽車質量糾紛和解決的處理方式及處理辦法;具體的售后服務內容,并詳細標明經銷商所應承擔的義務;要對違約的解決和雙方承擔的責任以及如何補償等問題作詳細規定,寫明出現爭議時通過何種方式處理;仔細審核合同內容是否平等,并了解經銷商的誠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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