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人保投放市場的新車損險有關條款引起的一些爭議,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財產保險監管部制度處處長董波接受采訪時明確表示,人保新車損險產品是經過保監會批準的,并不涉嫌違規。
董波說,就財產險而言,目前,車險、非壽險新型產品、法定保險等條款費率嚴格由保監會財險監管部審批或備案。“絕對免賠額條款在國外很常見,在國內市場也不是今天才有的東西。從審批情況看,現在平安產險、太平洋產險等公司都已引進了免賠額制度。從某種意義上說,恰恰是人保在‘跟進’其他公司好的做法。”
經查閱保監會官方網站的公開信息,記者了解到,目前其他公司大多執行的是“可選免賠額特約條款”,投保人可以自由選擇0元、200元、500元、1000元等免賠額,不同免賠額跟著的是不同檔次的基準費率,你選的免賠額越低,交的保費就越高。而人保有所變通,這次推出的是“500元絕對免賠額附加《不計免賠額特約條款》”,也就是對不足500元的小額賠案將不予受理,超過500元的只賠超出部分,但投保人如果希望得到500元以下的賠付,則可以選擇購買《不計免賠額特約條款》這一附加險。
“一些消費者甚至媒體現在只看到了‘500元絕對免賠’,沒有看到個性化的附加條款就說這是‘霸王條款’,等于犯了斷章取義的錯誤!”董波頗有些無奈地說。
新車險是一個新產品
人保的這種變通做法是否屬于“變相漲價”呢?對此董波表示,這不具有“可比性”。從橫向來說,人保與其他公司執行的是不同的產品定價體系。同一費率水平下,各家公司提供的保險服務的品質、目標客戶群也是不一樣的;從縱向來看,這次車損險改造后,人保實際開發出一個全新的車險產品體系,沒法對新舊費率水平作出簡單比較。比如,人保首次對不同省份執行不同費率,在費率結構中引入更多“從人從車從用”因素,使客戶保費負擔與風險水平更加匹配,費率的差異化、公平性增強了,低風險客戶將成為最終受益者,這是十分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