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2016年11月購買的瑞虎3x(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去年11月份保養時發現轉向機滲油,4s給換了,今年4月保養時發現轉向機又滲油,這回4s說距上次更換不到半年,不予更換,等出保前再去更換。本來沒開多久的車被他們拆來拆去就跟不舒服了,廠家居然還弄出這么一條規定。我就不明白了,為什么同一部件更換間隔要超過半年?如果在此期間出現安全問題廠家肯定不會負責,是不是置客戶的安危于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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