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危險,有警告的含義。注意危險標志是交通安全標志的一種,設在以上標志不能包括在其他危險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提醒行人注意安全,減少事故發生。作用:注意危險警告標志是用以提示駕駛員謹慎駕駛,注意觀察路況。常規用途:注意危險警告標志最常見的用途是用作臨時停車的警告標志。經常會在汽車的后備箱里看到它的身影,它也不像其他警告標志一樣被懸掛在固定的標志立柱上,通常只是簡個地支放在距離臨時停靠在路邊車輛一段距離的路面上.提醒駕駛員注意避讓。對于此警告標志的這種用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五十二條中有明確說明“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升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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