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你的私人充電樁,裝在你的私人車位上,已經付了車位管理費,完全沒必要再付這個充電樁管理費了,要是物業自己裝了一排充電樁在公共車位上,他可以這樣做,誰的充電樁誰管理,你自己裝的充電樁自己管理不好讓他們幫你管理,其實不過是巧立名目的變相收錢,搞到底肯定你贏,但是個人和物業顯得力量太單薄,你了不起就是不交物業管理費,物業可有辦法對付你,家里到時候什么地方堵了,都不上門維修,最好是聯合業委會,這樣物業沒話說,物業也會看人的,遇到“昆山龍哥”就不收了,遇到騎電瓶車的肯定要收,電瓶車老實人逼急了發火了,也就不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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