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朋友的關注。我在8月27日因前保險桿掛著地上的東西,導致保險桿被刮破,報了保險,征得同意后把車開到4S店定損,第二天4S店和保險公司定損的人都給我打電話,聽了半天才明白,在拆開保險桿時,發(fā)現(xiàn)前大燈的燈腳有裂口,保險公司讓我同意換個“改良版”,1萬八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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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一個燈,我咨詢了我購車的4S店,得悉我的車原車燈是進口等要3萬出頭,我回頭和定損人員聯(lián)系,定損人員說現(xiàn)在車燈都降價了,給我車定損的4S店要高價。所以我發(fā)帖向朋友們求助,確實證明原車進口燈是3萬多。我就給定損的人員說,只要你們給我換原車的燈就行,至于價格,你們與4S店是協(xié)議合作單位,你們自己商量。如果你們談不好,你說道哪個4S店去都行,只要保證是原車的燈。后來保險公司方面就沒有下文了,倒是4S店多次催問我談好了沒有。后來通過保險公司總臺投訴,說24小時答復,24小時之后沒有回音,有通過12378投訴。到現(xiàn)在都沒有回音。請教朋友們,遇到這種情況是不只有到法院起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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