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前車是意外掉下的就算你有記錄儀也是自己承擔主責,這是一個案例的節選《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趙先生在行駛過程中首先沒有注意觀察路面情況,遇到掉落物未能有效采取避讓措施,因此他要負責任,但為什么是主要責任呢?因為汽車掉零件與車主或司機對車輛的保養有關系,比如車輛有沒有按時年審,行車之前有沒有進行安全檢查?但是,車輛掉零件具有比較強的不可預料性。趙先生沒有避讓、混凝土運輸車司機對車輛養護不夠都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但前者大于后者。因為趙先生只要按操作規范駕駛,是完全可以避開傳動軸,但他卻沒有注意觀察路面,未采取有效的避讓措施,導致車輛碰撞中心水泥隔離帶后翻車;相比之下,混凝土運輸車掉零件具有比較強的不可預料性,因此,混凝土運輸車司機負責任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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