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簽字5天能提車,需要看交通事故的處理情況而定,如果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鑒定的,交警會在現場調查結束后三日內委托鑒定機構對車輛進行技術鑒定,鑒定完成時間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需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鑒定結論出來后,交警會在二日內將報告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時間決定是否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如果需要重新鑒定,交警會安排重新鑒定,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如果不需要重新鑒定,鑒定結論就生效確定,在確定之后的五日內,交警就會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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