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副本丟了需要及時到車管所進行補辦,正本記錄的是車輛的基本信息,副本記錄的是車輛的檢驗狀態(tài)。駕駛證丟了是不可以開車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駕駛證補辦需要本人親自去車管所補辦,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非本地居民還要攜帶居住證原件、復印件。在車管所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然后把證件和填好的表格交給車管所的辦公人員,支付手續(xù)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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