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讓行的規則是:1。讓右邊路的車先走;2.轉彎機動車讓直行機動車先行;3.對向行駛的車輛,右轉車輛讓左轉車輛先行。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有交通標志、標線引導或者控制的,應當按照標志、標線規定的順序通行。如果沒有交通標志,指示或控制,在進入十字路口前停下來等待。道路交通信號燈是一類交通安全產品。它是加強道路交通管理,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改善交通狀況的重要工具。適用于十字路口、丁字路口等。由道路交通信號控制員控制,引導車輛和行人安全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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