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整體結構包括電氣設備、發動機、車身和底盤。汽車結構的作用如下:1。電氣設備包括電源、發動機起動系統和汽車照明用電設備,發動機的點火系統也包含在強制點火發動機中;2.發動機:它是汽車的動力裝置,作用是使進入其中的燃料燃燒后變成熱能,再變成動能,通過底盤的傳動系統驅動汽車;3.車身:指車輛用于載人和裝載貨物的部分,也指整車。汽車車身結構主要包括車身外殼、車門、車窗、前圍板部件、內外裝飾件和車身附件、座椅以及通風、加熱、冷卻和空調裝置;4.底盤:底盤的作用是支撐車身,接受發動機產生的動力,保證汽車的正常行駛。底盤本身可以分為傳動系統、行駛系統、轉向系統和制動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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