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記分周期(一般是從你第一次取得駕駛證之日起12個月內),交通違法記分低于12分(只要低于12分,下一個記分周期自動歸零)。根據相關規定:1。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為12個月,自首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每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2.在一個記分周期(12個月)內未達到12分,且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納罰款的,系統將在下一個記分周期開始時自動清除;3.未支付罰金的分數將不會在下一個記分周期中被清除。下一個評分周期開始后,在此基礎上進行評分,以此類推。如果分數超過12分,需要通過學習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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