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駕駛證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機動車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注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注的證芯。行駛證過期換證的流程如下:1、駕駛人必須要準備身份證原件、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保險卡原件以及車船使用稅證明等資料,將上述材料預備齊全后,前往車管所;2、到車管所后,領取并填寫《汽車行駛證申請表》,表上需粘貼照片;3、汽車行駛人持汽車行駛證原件、身體條件表明、《汽車行駛證申請表》和本人照片向汽車行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車管所會在審核合格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換證手續;4、行駛員在申請換證前應該先將車輛的違法行為、未繳納罰錢等情形處理完畢,不然車管所將不予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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