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用別人的駕照消分“代扣分”車主在駕車時出現交通違章后,用錢購買“代扣分”,讓別人謊稱是自己借用車主的車時出現違章,從而讓別人接受駕照扣分處理。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法律依據: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審稿)》新增規定,第九十九條之三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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