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最多可以開15年報廢。不同類型車的強制報廢年限不一樣,國五貨車的報廢年限是10年,不過可以延緩5年報廢。如果機動車使用年限到了而車況仍然不錯,經安全性能和尾氣排放檢測合格的車輛,根據國家規定其使用年限可適當延長報廢期限。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的規定,貨車報廢年限如下:1、輕貨、大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5年。2、微貨、19座以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3、20座以上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4年。4、帶拖掛貨車、礦山作業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4年。全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5年。5、半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5年。6、半掛牽引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5年。7、低速載貨汽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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