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車速限制不應超過每小時100小時。我國高速公路貨車、客車、轎車最高限速分別為90km/h、100km/h、120km/h,同車道同方向車輛最小間距為200m。1.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速度,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最低時速不得低于60公里。2.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其他機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摩托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3.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最低時速為100km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最低時速110公里,中間車道最低時速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行駛速度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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