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能源汽車不用搖號,只需搖號節能車和普通車即可。雙擎混動(非插電式混動)需要搖號,插電式混動車不需要搖號。根據《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建〔2014〕33號)第十七條規定,節能車增量指標采用搖號配置,普通車增量指標采用搖號、競價配置。節能增量指標和普通增量指標分別波動。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節能汽車是指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項目推薦車型目錄》或者經認證檢測機構認定,節油率超過20%的混合動力乘用車。增量指標按照1: 53360 4的比例進行分配,即每個分配周期節能車增量指標為:搖號1萬張,搖號5萬張,競價4萬張。單位增量指標占分配額度的12%,個人增量指標占分配額度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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