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閃燈的全稱是危險警告閃燈,雙閃燈應該是提示過往車輛減速或緊急停車的信號燈。雙閃燈的使用范圍受到嚴格規范,濫用或不使用都有可能面臨罰款。在下列情況下,需要使用雙閃燈:1。霧天行車,不僅要打開雙閃燈,還要打開霧燈,提醒過往車輛注意,照亮自己。2.道路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時,應開啟雙閃燈,提醒過往車輛注意安全。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意外停車后,未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示標志的,每次扣12分。3.牽引故障機動車時,牽引車和被牽引車輛都應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提醒自己車輛處于異常狀態。4.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危險報警手電筒。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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