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動車登記系統中,有:正常、非法未處理、鎖定、強制報廢等幾種車輛狀態。鎖定是系統管理的一種手段,可能是法院查封、事故未解決等多種因素造成的。03010只規定:未經注冊不得上路行駛。權屬糾紛與車輛上路行駛的權利無關。由于經濟案件往往涉及面廣,法院可能一時半會兒無法結案(或者工作可能會耽誤),導致系統內車輛狀態異常。《道路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路行駛。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證。DMV只負責鎖定狀態。如果要給車開鎖,必須要法院或者(要求車管所鎖車的單位)出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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