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審驗的內容包括: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第二,身體狀況;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和參加學習考試后記12分。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且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吊銷的,應當參加至少三個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與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注:未處理過交通違法行為或交通事故,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證要求,未按規定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的,不予通過考試。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