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受傷后,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由保險公司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下面介紹一下人受傷的處理方法:1。不要隨便簽交通事故賠償協議。2、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處理。3.萬一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了解對方的信息。發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時了解對方的信息(包括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等信息。對于外地車輛,應當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確保主張權利和能力,能夠履行判決。4.理賠時不要給對方任何原件。事故發生后,在與對方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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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的過程中,尤其是對方要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不要將相關的診斷書、診斷時醫院拍的片子、交警部門的鑒定書原件交給對方。5.不要自行委托傷殘鑒定。對于有骨折或重傷的當事人,不要委托傷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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