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故后車輛的修理費用大于事故前車輛價值的80%時,可以報廢。以下是被撞后車輛報廢的處理流程:1。申請報廢更新的車主:另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并加蓋車主印章。2.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車輛檢驗確認符合報廢標準后發放《汽車報廢通知書》,達到報廢年限和要求的機動車發放《汽車報廢通知書》。3.車主:使用《汽車報廢通知書》將車輛交付給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事故車輛可以用拖車運送。4.回收企業:《汽車報廢通知書》檢驗后車輛拆解,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缸體要碎,車架(底盤)要切,相機要拍,《報廢汽車回收汪明》開具,殘值要交。5.車主:持《報廢申請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車輛拆解證明、回收許可證到車管所辦理報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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