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1月1日起,陸續會有各大省市開始實行第一批國六。而第二批國六的實行日期是19年7月1日。在全國范圍,國六a將于2020年7月1日開始實施,國六b將于2023年7月1日實施。以下是對我國關于調整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的公告的具體介紹:1、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禁止生產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進口輕型汽車應符合國六排放標準。2、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機動車合格證上傳日期)、進口(貨物進口證明書簽注運抵日期)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增加6個月銷售過渡期。3、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全國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區,以及山西、內蒙古、四川、陜西等省份公告已實施國六排放標準以外的地區)銷售、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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