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貨車、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延長至15年;小型貨車8年報廢,不能延期。以下是對車輛報廢的介紹:1。車輛報廢所需材料:私家車攜帶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登記簿;車輛牌照;加蓋公章的車輛組織機構代碼證;車輛發生事故需要攜帶證明材料。2.連續三個年檢周期未年檢的強制報廢:根據《機動車強迫報廢規范》規則,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應當強制報廢。強制報廢車輛再上路行駛的,對駕駛人罰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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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取消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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