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倒車入庫、側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轉彎、曲線行駛。部分地區在科目二的考試項目上增加了9個考試項目:狹窄道路掉頭、停車取卡、隧道模擬駕駛、緊急情況處理。引言:1。科目二補考:科目二一次。如果考試不及格,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在十天后重新預約考試。2.科目二考試目的:掌握基本駕駛操作要領,具備車輛基本操控能力,掌握場地、道路基本駕駛方法,具備合理使用車輛操作部件和正確控制車輛空間位置的能力,能夠準確控制車輛行駛位置、速度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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