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的記分周期為12個月,一個記分周期有12分的額度。計算期間從首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下面是駕照的相關介紹:1。車輛行駛證:即“駕駛證”,是車輛駕駛人依法需要的證照。2.記分周期:12個月,滿分12分,自首次領取車輛行駛證之日起計算。如果駕駛證第一次領證日期為2020年5月X日,那么駕駛證的記分周期為2020年5月X日0: 00至2021年5月X日24: 00為:3.違法記錄的分數:一個記分周期內記錄的分數不足12分的,記分系統進入下一個記分周期,上一個記分周期(繳納罰款后)記錄的分數自動清零。4.被記滿12分: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者駕駛證違法地車管所參加學習,考試科目合格后才能清分,否則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