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通常認為,機動車應當依法上牌后才能上路。如果發生事故時保險車輛的車牌沒有懸掛,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為了避免這種拒賠,消費者在購買保險前,應提前辦理臨時牌照,一旦發生危險,保險公司將負責賠償。辦理臨時牌照:1。自行辦理:車主可在車管所辦理,也可在任一交通分局或大隊車管所為車輛辦理臨時號牌。2、4S門店辦理:可以將臨時號牌交給4S門店的工作人員。與數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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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的車輛登記費相比,4S的臨時號牌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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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店一般只收10至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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