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符合報廢條件,但未及時登記注銷的,車管所將作廢其車牌號和行駛證。具體如下:1。私家車:包括5座轎車和7座SUV車型。非營運小型微型車沒有使用年限,行駛
里程(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60萬公里,國家會引導報廢。超過15年且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公里的,需要每年檢驗兩次,不合格的車輛將被強制報廢。2.出租車:使用年限8年。時間到了就強制報廢。3.國產皮卡:強制15年報廢。4.中型出租車:使用年限10年,使用年限達到強制性指導后報廢。5.重型、中型和輕型卡車:使用壽命為15年。時間到了就強制報廢。6.半掛牽引車:使用壽命15年。時間到了就強制報廢。7.微型卡車:使用壽命為12年。時間到了就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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