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受害人因不想通過正規渠道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花錢找人辦證,被騙。昨日,記者從
福田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朱某某涉嫌詐騙一案。法院認定被告人朱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12年6月初,被害人阿發、小楊聽被告人朱某某說,可以不考機動車駕駛證,但每人要交一筆“手續費”,并說只要阿發、小楊參加駕駛理論考試,其余的由他來做。最終,雙方約定由朱某某負責免費取得駕駛證,費用為每人6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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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之后,阿發和小楊開始了漫長的等待。直到2012年10月,朱才給他們打電話說理論考試的事。有一次打電話問,朱某某說等他電話安排。后來,朱甚至不接電話了。發發覺得被騙了,報了警。2013年12月初,朱某被警方抓獲歸案。經查,朱某根本沒去,他拿不到駕照,也買不起。朱某歸案后,將1.3萬元退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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