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異地過戶的前提是汽車的排放標準必須符合汽車遷入地的排放標準。在滿足車輛過戶條件的前提下,需要在車輛原登記地車管所辦理備案遷出手續,并在家庭遷入地車管所持有的相關檔案中辦理轉移登記手續。遷出時,收回原車牌和行駛證,開具有效期為30天的臨時行駛證,要妥善保管,因為遷入時必須上交。辦理過戶就是合法完成車輛所有權的轉移,保證和保障車輛來源的合法性。103010第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登記地車輛管理所之日起3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所有人在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處理涉及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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