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28日,本報報道了徐州市云龍區行政管理局發布的通知。如遇電子警察違章,本區各單位公務車輛和區屬工作人員私人車輛可配合交警部門免于駕駛證扣分。文章見報后,徐州市委、云龍區政府高度重視。調查組調查發現,云龍區行政公署在未要求任何報告的情況下,就發出了違規通知。雖然負責年度車輛統計的工作人員并未與交警部門有實質性接觸,但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為此,云龍區委區政府果斷決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1。責令發布單位云龍區政務辦當天廢止并撤回所有公告;2.云龍區行政公署主要負責人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給予撤職處分,并負責進行深刻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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