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九十條規定,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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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記12分。以下是相關介紹:1。相關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這種行為屬于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行為。一旦發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并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2.交通法管控:臨時車牌不代表可以隨便用。和正式車牌一樣,臨時車牌也受交通法管制。如果未能正確放置臨時號牌,不放置臨時號牌,使用過期的臨時號牌,擁有正式號牌后仍使用臨時號牌,如果被交警發現,將面臨扣車、扣分、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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