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理論考試、科目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測試次數沒有限制。如果沒有通過考試,可以重新預約,直到通過考試。第二,還有科目三。只要預定考試次數達到五次,仍然沒有通過考試,就必須從科目一重新開始考試。以下是相關介紹:1。科目二:科目二考一次,考不上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在十日后重新預約考試。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有效期內,科目二預約考試次數不得超過5次。已通過第五次預約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2.科目三:科目三與科目二相同,安排考試次數不超過5次。已通過第五次預約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科目三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者可當場繳納補考費。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在十日后重新預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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