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通行原則如下:1。有障礙物或視線受阻:自己的車道前方有障礙物或視線不清(如許多窄而尖的彎道);2.對面是空的:確定對面暫時沒有車;3.迅速回到自己的正常車道:越過障礙物或看清后,迅速回到自己的正常車道,以避免危險。擴展信息:各類機動車優先通行權: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優先通行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此類車輛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期,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避讓,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2.公路養護車,施工車輛的通行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此類車輛在進行作業時可以享有通行權,但有一個前提:不得影響過往車輛的通行,其權利內容為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交通標志、標線的限制,仍需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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