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顯示違法未處理,需要到交警隊交通違法查詢窗口查詢以及及時處理。以下是關于駕駛證異常的相關介紹:1、內容:駕駛證狀態異常常見的有三種情況: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超分停止使用。如果駕駛證“狀態異常”,駕駛員將會收到提醒信息。根據公安部139號令第八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后三十日內,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部分駕駛人在聯系方式發生變化后沒有及時變更新的聯系方式,導致未能及時收到系統發出的提醒信息,而駕駛人本人也不注重定期查看自己駕駛證的信息記錄,導致駕駛證逾期未辦理審驗、換證等。更有甚者駕駛證因超期未換、未審已被注銷卻還不知情。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一定要及時辦理聯系方式的變更手續,以便能及時知曉。2、注意事項:對于手持A、B類駕駛證,經常駕駛小型汽車的駕駛人,建議可以考慮申請辦理降級業務,以免因疏忽造成脫審被罰。駕駛員如發現自己駕駛證狀態異常一定要及時辦理相關業務,以免影響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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