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在原定時間參加考試的,應提前一天申請取消預約。如報考者未按預定考試時間參加考試,則判定考試不合格。2021年駕考新規如下:1。考試科目調整:小型自動擋汽車第二次考試取消“坡道上停車和起步”項目,考試內容由原來的五項改為四項。為了滿足實際駕駛的要求,進而減輕考生的考試負擔。2.考試預約時間調整:取得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科目三考試預約時間間隔由科目一考試合格后的30天縮短為20天;增加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科目三預約時間間隔由40天縮短為科目一考試合格后的30天。3.異地考試次數調整:允許將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變更考試地點的次數由1次調整為不超過3次,滿足群眾異地考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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