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停亂放車輛的處理方法是指出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使其立即駛離。以下是對亂停車輛的處理介紹:1。法律條款:第93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的規定,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使其立即駛離。2.《公路法》規定,在沒有停車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在人行橫道、施工路段,不得停車。3.《交通安全法》規定,在十字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小于4米的狹窄道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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