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扣費的周期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以此類推。駕駛證的清零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系統每年在發證日期自動清零。從駕駛證的“首次領證日期”開始,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以此類推。2.如果駕駛證的首次領證日期為2016年5月X日,那么駕駛證的記分周期為:2016年5月X日0時至2017年5月X日24時;3.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違法記錄的分數不足12分的,記分系統將從下一個記分周期自動清除上一個記分周期(繳納罰款后)記錄的分數;4.已記滿12分的,需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違法行為發生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參加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兩次12分的附加駕駛科目三后考)后,方可清零。否則你的駕照無法正常使用。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