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禁令標志如下:1。禁令標志是《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中的主要標志之一,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2.禁令標志的圖案禁令標志的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條、黑圖案,圖案為壓紋。其中,解除禁止超車和限速標志為白底黑圈黑杠黑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讓路標志為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附禁行標志全圖);3.設置禁止標志。一般應在需要限制或禁止的地方設置禁止標志。除禁止停車標志外,應在限制或禁止路段的起止點和橋梁兩端成對設置。輔助標志應當依附于主標志,發揮輔助作用。注明時間、車輛類型、區域或距離、禁止原因等。分別是;4.違反禁令標志的處理。對于違反“禁令標志”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法律依據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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