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出車輛的程序:1。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攜帶符合轉入條件的《機動車擋案袋》、《機動車登記證書》及相應憑證;2.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背面粘貼車輛識別碼(車架號)拓印膜(或圖像)和發動機號拓印膜,確認機動車;3.審核后去國稅部門變更車輛購置稅表;4.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應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提供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5.提交以上資料到窗口申請登記領取《待辦單》;6.在《待辦單》的基礎上等待選號,選號后確認車輛編號,繳納牌照費后領取《登記證書》等相關材料;7.憑交款憑證和《發牌通知單》領取機動車號牌。車輛安裝號牌需要拍兩張照片做《機動車行駛證》,拿到檢驗合格標志。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