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清分日期不能拖:1。清除駕駛證的日期按第一次領證的日期計算。在記分周期內,如果扣除未支付的罰款,記分記錄將計入下一個記分周期;2.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a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3.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不滿12分且已繳納罰款的,記分應當清零;分數雖未達到12分,但仍有未繳納的罰款,該分數將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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