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憑證可以由銷售者直接補充。國家質檢總局15日發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新規定:1。消費者遺失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憑證的,銷售者、生產者應當在收到消費者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補辦。消費者向銷售者、生產者申請補發三包憑證后,可以依照本規定繼續享有相應的權利;2.根據新規,消費者更換家用汽車產品后,銷售者、生產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新的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產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3.家用汽車產品在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發生所有權轉移的,三包憑證隨車轉移,三包責任不因車輛所有權轉移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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