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責任險是什么意思?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持證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害或直接財產損失時,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予以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過去,大多數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如果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就不能上牌,也不能年檢。機動車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推出后,第三者責任險成為一種非強制保險。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的依據,也是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金額。每次事故的賠償責任限額由被保險人和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按照5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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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00萬元但不超過1000萬元的檔次協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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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確定。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應根據不同的車輛類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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