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通罰款逾期,會有滯納金。15日內不繳納罰款的,從第16日起按日加收3%的滯納金。交通罰款和滯納金是指在規定的繳款期限后向繳款人收取的懲罰性金額。一般按照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收取應付金額的一定比例。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的一種執行處罰。如果沒有電子警察記錄開罰單,就沒有滯納金。下次年檢前到交通隊打印罰單,15天內到銀行領取罰單并繳納罰款,就可以了。但是要注意同樣是紅燈還是單向通行。如果警察當場開出罰單,必須及時繳納罰款,否則會有滯納金。過去,罰款沒有上限,一些司機沒有及時繳納罰款。四個月后,兩張或三張罰單可能導致數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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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的罰款。但根據新修訂之初正式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簡稱105號令)》第五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處以罰款數額3%的罰款,罰款總額不得超過罰款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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