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個人小客車指標12個月有效期多長?03010有效期為12個月,個人應在有效期內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更新索引。《個人乘用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車輛達到國家規定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后未申請注銷登記的,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官網公布車輛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后,申請注銷登記的公交車不再受理指標更新申請。個人小客車需要更新指標的,應當自完成車輛轉移和注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更新指標申請。指標管理機構根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售出或報廢小客車轉移注銷登記信息,對申請人的申請信息進行核對,經核準后在指定網站發布更新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逾期未完成申請并取得指標的,視為放棄自動更新指標申請。如果一個人已經死亡,其他任何人不得代表他申請更新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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