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懸架不能改裝。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許可,擅自改裝懸掛系統等結構的,屬于改裝。換句話說,改變懸掛是對機動車的非法改裝。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非法改裝汽車的范圍包括底盤、發動機、傳動系統、轉向系統、輪胎輪轂、車燈、輪胎外觀彩涂和外觀結構。以上部分與機動車主管部門的相關數據之間的任何差異都是修改。3.有些地方允許改裝機動車。按照機動車登記的規定,機動車允許改裝的地方有:1個。小型公共汽車和小型公共汽車安裝前和安裝后防撞裝置;2.卡車應配備擋風玻璃、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3.添加汽車內飾。另外,如果要修改機動車的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者車架,應向車管所提出申請。車管所變更申請后,可以變更機動車相應部位。如果沒有得到車管所的批準,就是非法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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