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向燈是向下打。一般情況下,轉向燈都是往上打(順時針)是向右轉,往下打(逆時針)是往左轉。轉向燈是在機動車轉彎時提醒周圍車輛和行人避讓的警示燈。轉向燈開啟時,燈光反復閃爍,以引起周圍人的注意,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用于轉向信號的場景如下:超車時,打開左轉向燈三秒以上,情況允許時再轉向。如果要開回原車道,提前打開右轉向燈。當你靠邊停車時,向右轉,當你離開停車位置時,向左轉。這些應該持續至少三秒鐘。并線時,并線時不要開轉向燈。這樣的轉向燈不會有任何效果。根據當時的交通情況提前轉彎,至少三秒。進出環島時轉向燈的使用,進入環島時不開燈,離開環島時開啟右轉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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