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是歸檔并刪除車輛的原點。辦理時需要準備車輛登記證、車輛行駛證、買賣雙方身份證原件,繳納強制保險,提前處理違章記錄。準備工作完成后,可以到車輛原登記地的車管所辦理遷址手續。第二步是將車輛從原來的位置移到登記處。外地車輛車主應在臨時駕駛證有效期后30日內攜帶相關證件回當地車管所,上門辦理車輛牌證登記手續。第二步,收回原車牌和駕駛證,發放有效期為30天的臨時駕駛證。妥善保管車牌,因為必須在入住時上交。車輛異地轉移的前提是所購車輛的排放標準符合搬遷地的排放標準政策,否則不允許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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