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11月20日正式實施的年檢新規,10年以內的車輛每兩年年檢一次。但如果新規實施前的車輛已經年檢,則需要在2021年年檢有效期前再次年檢。以下是新年檢的詳細介紹:新免檢規則:2006年新車可以免檢兩次。第6年和第8年,在檢測線檢驗車輛。車齡超過10年的私家車仍執行原檢驗周期。未審處罰: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號牌、標志或者辦理相應手續,并按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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