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不允許異地。6月6日,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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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務部發布《促進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和資源順暢流通實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施交通和采購限制,已經實施的要取消。嚴禁出臺新的購車規定。實施限購的地方政府要根據城市交通擁堵、污染治理和出行需求控制效果,加快由限購向引導使用轉變,結合道路擁堵合理設置擁堵區域,研究探索擁堵區域內外車輛分類使用政策。原則上不限制在擁堵區域以外購買。同時,規劃提出,大力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和使用,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設限,已經實施的要取消。鼓勵地方政府支持無車家庭購買首輛家用新能源汽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停車費上給予新能源汽車優惠,探索建立零排放試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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